2019-07-1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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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嬴城水务有限公司积极学习税收文件,学以致用,税收减负频出亮点。
口镇新城水厂运营主业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,公司针对水资源税税率问题多次与税务局及莱芜区城乡水务局沟通、解释后,水资源税征收子目做了调整,由“城镇公共供水”调整为“农村人口生活用水集中饮水工程”,征收税率由0.4元/立方米降为0.1元/立方米,上半年资源税节税金额266611.8元,预计全年节税53万元。自本次税率调整后,口镇新城水厂每立方米供水成本降低0.3元。
嬴城公司依据2019年4月底下发的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7号 继续实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》,及时上报2019年1-3月份已交增值税资料,经国地税机关层层审核后,于2019年7月申报增值税税款中予以抵减增值税18798.9元,附加税2349.9元,预计全年降税10万余元。
公司税收减负幅度之大,来源于税收文件,受益于企业发展,嬴城公司会继续深入学习税收政策,力行实践,为公司节税降费再创佳绩,为公司夯实利润打下坚实基础。